中国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一定需要办理主体资格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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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中国香港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国内设立港资公司,已经成为中国香港投资内地的常用手段,中国香港公司在国内参与各项事务,前提就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份,而被国内认可的方式就是办理公证及转递手续,因此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即转递就显得必不可少。在办理时,国内部门要求办理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手续。 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一般指的是中国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文件,包括注册证书CI,商业登记证BR,NC1或者AR1。 海外公司要在中国参与经济活动,通常国内的相关部门,一般是工商、商务、法院等,都需要其办理海外公司的主体资格认证,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,因此需要办理以下程序:首先由国际公证人(Notary Public)对有关文件公证(Notarization),然后交该国外交部确认这名公证人是该国有资格的公证人,这个程序称为认证(Apostille)。最后将上述的“公证”、“认证”好的文件交注册地所在的接收方驻该国大**或领事馆对注册地所在国的“认证”文件的官员签名进行确认,这一个三级连锁确认程序称为“大**认证”(Embassy legalization)。http://hy0011.cn.b2b168.com